四川继续接受因价格信息不实被举报的药品提供澄清材料。
6月24日,四川通知有个药品因价格信息不实被举报,需要这部分药品提供澄清材料,今天,又有个品规被举报,原因与上次类同,几乎都是被投诉未按照《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常规上网限价药品报价及最高挂网限价细则》的要求,如实提供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相关中标及挂网价等价格信息。
通知要求各生产企业必须在年7月16日前,对被举报信息提供相应的澄清说明材料,否则将暂停挂网。
附:《川基药采〔〕94号关于对已确认最高挂网限价药品被举报价格信息不实需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药品相关企业:
《关于对已确认最高挂网限价药品被举报价格信息不实需提供澄清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基药采〔〕89号)发布后,又收到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不实的举报。现对被举报价格信息不实或其他问题的已确认最高挂网限价药品(第二批)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人按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了物价文件、省级中标通知书、省级采购平台价格截图等价格信息证据,举报实际价格信息与挂网药品的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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