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用清洁、安全的水源和食物。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要进行消毒处理。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生冷食物,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二、蹚水后要及时清洗,外出尽量穿胶鞋。暴雨后地上的积水中有许多细菌、病菌,长时间浸泡在污浊的水中,可能会患上一些皮肤疾病,比如脚气(足癣)、浸渍性皮炎、皮肤外伤感染等,严重的甚至患上丹毒,建议大家外出尽量穿上胶鞋。趟过积水的朋友,回家后要及时清洗皮肤,出现破损要及时消毒。
三、对泡水或进水的房间内外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清除污泥和垃圾杂物,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清刷卫生间,必要时对房间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修补禽畜圈,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
四、清除蚊虫的孳生场所。及时检查生活、工作周边环境有无积水环境,如废弃器皿、花盆、小水坑及沟渠等,清除可能蓄积有蚊幼虫孳生的各种水体,疏通下水道。储水器皿要勤换水,加盖防蚊。不触碰溺死的动物尸体,搞好周围环境卫生,喷洒消毒杀虫药水。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消费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不食用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二)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
(三)不直接使用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清洗食品原料、瓜果、蔬菜和餐具。
(四)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
(五)使用洪水浸泡的餐用具,要清洗消毒。
(六)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
(七)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投诉举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做好汛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自查,发现严重安全风险的要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不使用受洪水或积水污染、霉变的食品原料及未经清洗消毒的受洪水、积水浸泡的设备、设施、器具、包装材料加工制作食品。
(三)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销毁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
(四)不直接使用地表水作为食品生产经营用水,防止交叉污染。
(五)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做好水源监测,成品检验合格后销售。
(六)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加强配送贮存过程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
(七)不捐赠、免费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积极拓宽货源,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储备、供应。
(九)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不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
市场监管部门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重点加强集中配餐、农村集体用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场所安全排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责令停业、整改,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临时应急状态下的食品加工销售点现场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运输、销售等全过程食品安全。
(四)加强受灾食品经营者排查,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妥善处置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食品,防范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加强救援食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坚决杜绝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用于救援食品。
(六)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增强灾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利益和合法规范的食品市场秩序。
(八)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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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封疾控、河南省人民政府网值班编委:丁冠华审核:杜趁义编辑:段白洁平台合作-让更多人看到,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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